招聘45人29个岗位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五指山“六园”建设的人才基础,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精神,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共45人,其中考核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11人,考核招聘医疗岗位8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五指山市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我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应聘时已与省内其他市县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1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学历要求: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五指山市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学历专业参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由招聘工作专班按照具体岗位要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
(六)年龄要求:详见《五指山市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