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华中师范大学陵水顺湖中学是海南省陵水县人民政府与武汉华大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办学的公办学校,为教育行政部门的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公办完全中学,体制机制创新学校。由全国知名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领办,管理团队与骨干教师团队由华中师大一附中选派。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引进更多的优秀人才服务海南基础教育,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赴高校面向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高中语文教师,现就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公告: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毋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
具体岗位条件参见《华中师范大学陵水顺湖中学2026年海南省引才小分队进校园活动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同时可按有关规定享受陵水县人才优惠政策。
三、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教育教学能力、合作能力及过硬的学科专业素养。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经体检符合标准。
5.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7年3月18日后出生)。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需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