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保亭县2026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提升我县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请有意加入动物防疫队伍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村民携带相关证明速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岗位所在乡镇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人员;
2.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
4.具有正常履行该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对取得畜牧兽医专业文凭或从事畜牧兽医工作2年以上人员给予优先考虑;
6.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以及依据法律规定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
招考单位 |
招考职位 |
招考职数 |
1 |
响水镇金江社区居民委员会 |
村级动物防疫员 |
1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网络媒体、宣传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17日―23日
3.报名地点:招聘岗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4.咨询电话:83663519
5.报名方式:报名者提交申请材料到当地乡镇政府(或社区),报名时应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6.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材料:(1)保亭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申请表(详见附件);(2)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张,核原件收复印件);(3)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4)学历或畜牧兽医专业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7.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审批程序
1.乡镇政府(或社区)初审。负责对报名者的相关材料及信息进行核对,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指标作出初审意见。
2.县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考核评分,根据得分高低作出审核意见。
3.县农业农村局审批。根据审核意见进行审批,确定聘用人员。
(三)聘用
对报名者的相关条件进行考核,按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聘用人员。村级动物防疫员每月补贴1000元。
四、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县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举报电话:83661516(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