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4人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2026年第一批事业编制及员额人员招聘公告(第1号)
为解决我院专业技术人才缺乏问题,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做好新院区搬迁前学科发展规划及人才储备战略,结合医共体各分院专业技术人才需求情况,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9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琼人社规〔2025〕10号)、《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增下达县中医院等2所公立医院员额数的通知》(陵编办〔2025〕40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国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工作人员62名(其中县医院总院招聘49名,医共体分院招聘13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2026年第一批事业编制及员额人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或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
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和主管部门同意;
7.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16日至2008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