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5个岗位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举办海南省2026年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会的通知》(琼教师〔2026〕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6年部属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是海南省一级学校,坐落于海南中部素有“翡翠城”之称的五指山市,创办于1957年8月,是在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由黎族人民的领袖王国兴亲手创办的一所学校,其前身为广东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中学,1988年4月海南建省撤州后,学校更名为海南第二中学,1996年6月,学校加挂琼州大学附属中学牌子,2008年2月,学校更名为琼州学院附属中学,2016年2月,学校更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
学校占地面积294亩,各类教学、运动、生活设施齐全。在校生2100余人,共42个教学班级,初中18个班,高中24个班。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走规范化、精细化、特色化办学之路,创造了生源质量“低进高出”的办学实效,确保“双减政策”落地;坚持安全第一,努力打造和谐平安校园。
2023年,学校塑造“走好路·读好书·做好人”校园文化品牌,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走好路;教育学生发愤读书,不忘初心,勤学慎思,多读书、善读书、读好书;加强感恩教育,教育学生用自己扎实知识,优异成绩、良好人品,做好人,成为社会有用之才。学校精进不止,不断完善红色人文、绿色生态、蓝色海洋的“红--绿--蓝”德育体系,打造海南中小学特色印记,涵养健康品质。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海南省人才建设成果显著单位”“全国先进艺教单位”“海南省安全文明生态示范学校”“海南省实验教学优秀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校园篮球特色学校”,2022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2021年“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2022年海南省“健康学校”,2022年“海南省五四红旗团委”,2023年“全国资源节约型绿色校园”,2023年海南省第九届“奥秘万千·海南青少年科普知识大赛”总决赛二等奖,2024年荣获教育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授予的“全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称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共6名,其中中学语文学科教师1名,中学数学学科教师1名,中学英语学科教师2名,中学化学学科教师1名,中学生物学科教师1名,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6年1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地点:海南中学高中部(海口市琼山区大路街187号)。
四、招聘对象
2026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的海南籍“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应聘人员需携带2张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供需见面招聘处提交《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2026年考核招聘报名表》(附件1)和《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交《“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定向培养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及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考核。
(三)面试
1.面试考核方式:采取现场备课、说课和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评委对应聘人员的道德品质、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等进行考核,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考核结束后,当天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官网上公布成绩。
2.递补:因拟聘用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名额,递补从报名该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根据“双向选择”原则,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考察
办理聘用、入编手续前,对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认定并按规定进行准入查询,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聘用。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人员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人员,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总分、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毕业后由我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国家优师专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有关规定处理。
2.聘用人员享受的工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可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3.根据五指山市政府会议精神,凡与我校签约6年(含)以上(试用期一年)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可享受安家费5万元/人(税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办理入编后一次性发放,经费来源为五指山市财政资金。在6年服务期期间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辞职、离职和解聘等),须一次性退还安家费。
六、监督
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898-86626032;
2.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事处:0898-88656594;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二)联系方式:0898-86622268(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4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