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公开招聘196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东方市公开招聘196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96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29 12:00-2025/9/2 18:0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精神,加快我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治理服务与管理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鼓励就近就便、职住兼顾的原则。


(一)招聘名额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96名。


(二)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


(3)身体健康,能适应社区工作要求;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项资格条件(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即可):


(1)东方市专职网格员;


(2)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东方市户籍;


(3)社会工作专业(专科专业代码:590101、本科专业代码:030302、研究生专业代码:035200)毕业且具有东方市户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因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受到组织处理的;


4.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不适合应聘的。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名额、条件及程序。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1.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df9bEbZK9Xby9CVM44lcgDH7CLUZhE7aUPeebDyOgxRRCtcfbA


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29日12:00-2025年9月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9月5日18: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于2025年9月5日18: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9月5日18:00准时关闭。


2.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有效期内身份证国徽面及个人面;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


(5)学位证书(如有请提供);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进行查询,带有二维码验证);


(7)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如有请提供);


(8)单位工作证明(如为东方市专职网格员须提供,详见附件1)


(9)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2);


(10)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及提供材料。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应聘人员符合招聘条件。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招聘人选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形式和计分方法


1.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按比例1:2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2.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招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两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党政机关表彰奖励者证书、奖项以2025年8月30日为截止时间,高级/中级/助理社会工作师分别加10/5/3分,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奖励分别加10/5/3分,按本人综合成绩给予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招聘成绩由高至低等额达到合格分数线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由招聘工作组组织体检。体检在东方市内进行,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体检结果后3天内向东方市委社会工作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


2.考察


(1)主要以政审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时间另行通知。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名额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③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东方市委社会工作部举报。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未收到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拟聘用人员应服从统一调配安排,按时报到。如无正当理由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将按成绩排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均为非在编人员,由东方市委社会工作部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时间以正式上岗的时间计算),薪酬参照东方市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的委员岗位,薪酬系数标准执行。


(一)未报名参加本次招聘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东方市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无关。


(三)本招聘方案由东方市2025年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898-25533626;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5230708;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周末及节假日不予咨询,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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