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秀屿区范围内选聘残疾人联络员的实施方案-福建-莆田市-社区工作者-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秀屿区-莆田市秀屿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在秀屿区范围内选聘残疾人联络员的实施方案

关于在秀屿区范围内选聘残疾人联络员的实施方案

招聘2人2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8 -2026/10/18
笔试时间
2026/10/27
成绩公布
2026/10/28
面试时间
2026/11/5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6/11/5

一、指导思想

残疾人联络员的选聘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客观实际,以密切镇街与残疾人之间的沟通联系,增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推动基层残联组织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为目标,夯实基层残疾人工作基础,不断增强其对基层残疾人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从而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选聘职位

1.笏石街道残疾人联络员1名;

2.埭头镇残疾人联络员1名。


三、基本原则

在选聘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公开、公平原则。选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宣传、公开报名、公平竞争、公示结果的方式进行。

2.考察、择优原则。对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和考察,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3.就地原则。应聘者应是秀屿区户籍的居民。


四、选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秀屿区户籍、持有效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级、四级肢体,四级视力或四级听力残疾且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残疾人,或具有秀屿区户籍大专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健全人。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威信高、人缘好。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工作,具有奉献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行动较为方便,能胜任残联安排的工作岗位和下乡工作,具有熟练的电脑操作技术。无其他重大疾病。

4.年龄在18-40周岁(以文件发布时间计算)。


五、选聘的程序

1.组织机构。残疾人联络员的选聘工作,由区政府残工委成立的秀屿区选聘残疾人联络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残联、笏石街道和埭头镇有关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成员名单附后),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工作由区残联牵头组织实施。

2.报名。先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接到通知的人员随带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近期2寸相片1张、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有关材料到区残联办公室报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名的,不予开考。

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个步骤。笔试、面试成绩按5.5:4.5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题目由区残联统一命题,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前三名的,进入面试阶段。面试内容是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办公软件现场操作。

4.体检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选聘职位依名次1:1确定入围人选,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用残疾人。由区残联组织体检、考察。若出现第一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从事这一工作的情况,按排名次序递补候选人进行体检考察。

5.公示试用。选聘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

6.签订聘用合同。本次选聘残疾人联络员用工形式采取聘用方式进行。

7.培训上岗。聘用合同签订后,由区残联和镇(街道)残联分别组织对联络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六、残疾人联络员基本职责

1.残疾人联络员由区残联和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管理,协助镇残联理事长开展残疾人工作。

2.残疾人联络员密切联系辖区内各类残疾人,掌握村(社区)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状况及需求,听取意见,反映心声;同时向残疾人宣传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残疾人思想政治工作。

3.配合区、镇(街)残联做好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4.按时参加区、镇(街)残联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完成各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残疾人联络员的待遇和管理

1.工资待遇。残疾人联络员的工资按有关文件规定标准计发,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

2.残疾人联络员实行培训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对选聘的残疾人联络员由区、镇(街道)残联进行培训,掌握相应的残疾人工作知识后方能上岗,每年由市、区残联对在岗联络员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3.残疾人联络员实行定期考核评比制度。每年对联络员的工作情况,区残联要进行绩效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或一年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4.残疾人联络员聘任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原则上聘期为一年一聘。对工作积极,能够胜任的联络员,聘期满后可继续聘用;对工作不力,不能胜任的联络员,予以及时辞退。


八、具体步骤

1.宣传发动。9月30日-10月18日,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发动,发布选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10月8日-10月18日,按照选聘人员的基本条件要求组织报名,在本网页下载《秀屿区残联残疾人联络员报名表》(邮件标题:姓名+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t-xyq@1203.org。联系人:蔡鸿华5857622)

(2)资格审查。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接到电话通知的报名人员,携带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相片1张、无犯罪记录证明(闽政通上面可以下载)1份前往区残联办公室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应聘者须本人到场。

3.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福建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闽残联组联〔2017〕221号)、《莆田市残疾人联络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莆市残联〔2020〕77号)》和电脑基础知识、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技术等。笔试和面试由区残联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10月27日上午进行笔试,10月28日公布笔试成绩,按上述规定确定面试人选;11月5日上午进行面试,11月5日公布面试成绩。

4.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的5.5:4.5计算总分,并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11月12日按选聘职位依名次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列入考察人选,11月25日开始,由区残联会同所聘的镇(街道)人民政府进行考察,若出现第一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从事这一工作的情况,按总分排名次序递补,并重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直至考察合格。

5.进行公示。在考察工作结束后,由选聘领导小组确定残疾人联络员初步人选,分别在区残联和所聘的镇(街道)进行公示。

6.试用。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残联发文通知,拟聘人员参加镇(街道)残联工作,进入两个月的试用期。

7.审批。拟聘人员试用合格后,由镇(街道)残联填写《残疾人联络员审批表》报区残联审批。试用不合格,不适合该岗位工作,由区残联通知镇(街道)解除聘用。需递补聘用人员的,经报选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择优递补。

8.签订聘用合同。残疾人联络员经区残联批准后,联络员本人与所聘的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签订聘用合同。

9.上岗培训。聘用合同签订后,由区残联和镇(街道)残联分别组织对联络员进行岗前培训。


附件1

    秀屿区选聘残疾人联络员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洪忠(区残联理事长)

      副组长:刘雅平(笏石街道副主任)

              陈进春(埭头镇统战委员)

      成  员:蔡碧涵(区残联办公室负责人)

              蔡鸿华(区残联干部)

张丽梅(笏石街道残联理事长)

林清富(埭头镇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蔡鸿华(兼)

      成  员:张丽梅

林清富


职位表.xls
福建粉笔微信公众号
福建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