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公安局招聘26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上杭县公安局招聘26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26人1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2/9 08:00-2026/3/5 17:30

因工作需要,上杭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原则。


02


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2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各岗位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须服从报考单位统一分配,部分岗位需要参加夜班、周末轮值班。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查看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03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6年2月9日前取得)。


2.上杭县户籍或具有上杭县居住证。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8年2月之前出生),年龄上限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如30周岁及以下即1996年2月之后出生,其余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二)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体态端正,无文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剂,遵守公安机关工作纪律;


4.上岗前应解除与其他任何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以及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的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录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寻衅滋事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以下同)、主要社会关系人(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本人直系亲属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对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曾被判处刑罚的;


9.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缓刑除外)的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10.本人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1.从上杭县公安机关辅警岗位中辞职,自批准辞职之日起不满一年的;


12.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04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9日至3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上杭县二环北路县公安局六楼辅警管理室(613)。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先自行下载填写《上杭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政审表》(附件2),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按要求进行政审。


4.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最高学历)、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退伍(役)军人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征信报告1份。


(3)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1张。


(4)填写完整及完成派出所政审环节的《上杭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政审表》。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热爱公安事业,愿意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报考动机不纯、随时可能弃考、不珍惜辅警工作随意离职的,请慎重考虑后再报考。


(2)应聘人员仅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3)报名结束后,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及面试前资格复审、录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含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民警察所在的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二)考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招聘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短信、微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实行达标制,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身体素质能力,测试内容为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确定体测达标线,体能测评不达标的,取消考试资格。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必须填写《体能测试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扭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等损伤,后果由本人承担。


2.笔试(满分100分,占50%)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知识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上杭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3.面试(满分100分,占50%)


按照岗位招聘人员1:3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人数,采取结构化面试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4.考试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50%+面试合格成绩×50%。遇有同分情形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三)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第一次体检项目有不合格的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通知当日提出复检申请,并按时参加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四)政治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录人数1:1开展政治考察,考察按照辅警政审背审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查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及不得报名等情形。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与递补


1.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确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对参加本次招聘各项考试成绩均合格且进入面试但未能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纳入上杭县公安局辅警人员备用库,成绩保留一年(自本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急需急配岗位出现空缺等情况下,根据实际岗位需要,经研究可从备用库人员中予以递补。


05


待遇保障


(一)工资待遇:参照现有相应岗位辅警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二)正式聘用的辅警人员按国家规定享有相应的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06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复检、考察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二)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期间,应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三)招聘工作由上杭县公安局政工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职位表.xls


福建粉笔微信公众号
福建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