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加强我县干部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更好地为干部职工提供专业化心理健康服务,结合实际需要,连城县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定向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连城县干部心理关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等专业毕业生;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以后出生);
5.具备开展干部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和咨询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危机干预经验者优先。
6.参加工作已满服务期或未满服务期要求但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服务期限截止时间至报名当月,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选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5.按规定应予以任职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8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连城县莲峰镇新莲路35号县委组织部综合股,联系电话:0597-8935135。
3.报名人员需提供:(1)《中共连城县委组织部定向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电子版请发至协同内网邮箱lc_zzb@ly.fj.cn);(2)经单位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1份;(3)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4)党风廉政意见;(5)其他专业条件资格证书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组织面谈。根据选调职位需要,谈话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通过面谈了解考察对象有哪些主要优点和不足,从中考察语言表达、心理素质、自我认知能力及岗位匹配度。具体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四)实地考察。根据职位需要,到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了解有关情况,重点考察工作业绩,充分了解实际表现,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必要时由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组必须认真查阅被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尤其注意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并同步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工作。考察组对考察了解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考察对象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形成综合考察材料。
(五)办理相关手续。根据面谈、考察等情况,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名单在连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拟选调人选向县委组织部提交个人调动申请报告(需原单位同意)。县委组织部向县委编办提交调动申请报告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报名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实填报、提供相关材料。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连城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