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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的通告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关于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的通告

招聘5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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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8 08:30-2026/10/19 17:30

为进一步满足医院各科室的工作需求,提升服务质量,我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2、不得报名情形:

(1)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暂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18日-2026年10月19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3)报名地点:

工勤岗位2: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保卫科(三明市三元区沙洲新村13幢)联系电话:0598-8033530、0598-8033502

其他岗位: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三明市三元区沙洲新村13幢厚德楼10楼)联系电话:0598-8033502

(4)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①应届毕业生:持个人简历、身份证、(如有)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相关荣誉证书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时间可延至2026年9月30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报名资格。

②往届毕业生:持个人简历、身份证、相关荣誉证书、毕业证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学位证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执业证。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身份证(复印需正反面同页)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原件材料需要现场进行审核。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材料及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录取后应提供相应佐证或验真材料,如以虚假材料及信息报名的,一经发现医院有权随时取消录用资格或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四、考试(核)内容

(一)专技岗位1、2

原则上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超过1:3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择优聘用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时间为40分钟,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按1:3比例划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合格分为70分。如果出现面试同分者,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录取人员。

(三)工勤岗位1

采取操作+面试相结合择优聘用的方式。

操作考核内容:电工相关操作,满分为100分。

根据操作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按1:3比例划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操作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操作成绩不带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合格分为70分。如果出现面试同分者,按操作成绩从高至低录取人员。

(四)工勤岗位2

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合格分为70分。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面试得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2、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集中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我院通过指定途径通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或我院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我院提出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办理录用手续

1、入职前需提供由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往届生需配合做好协审工作。

3、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须于公示期满后,根据我院工作人员要求提供办理录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4、根据我院有关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


七、待遇说明

1、工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我院同级同类岗位人员标准发放。

2、福利:按我院规定缴交五险一金;并按我院文件规定享受同级同类岗位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

3、编外人员仅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人事关系手续,人事关系委托三元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管理。


八、其他事项

1、岗位内递补及岗位间调剂

本次招聘可进行本岗位内递补。面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可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从本岗位面试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排名依次递补。

2、严格落实回避政策。

3、我院编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均由我院行风与纪检监察办公室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98-8033672。

本招聘简章仅适用于我院本次编外岗位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我院人事科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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