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为38周岁以下是指已满18周岁、未满39周岁(在1987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应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具有审批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解聘、解除证明。
(四)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本次公开招聘以《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六)面向地区为“宁德市”是指2026年8月1日(含当日)前:
1.常住户籍在宁德市的报考者;
2.宁德市内高校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的报考者;
3.在宁德市区居住一年以上的报考者,以居住证时间为准,签发时间在2025年9月之前(不含9月)。
(七)报考人员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境外学历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其他要求”栏目中所列的相关资格或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退役军人学历要求可放宽至中专。
(八)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139号),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的岗位。
(九)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历学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福宁北路66号)一楼5号窗口报名。联系人:蔡先生,咨询电话:0593-2837710(8:00-12:00,15:00-18:00)。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诚信报考;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所要求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报考人员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报考有“其他要求”(如职称、资格证等)的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报考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审核:按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接受申诉,最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以具体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时间安排
8月18日:在“东侨新视界”微信公众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fjdq.gov.cn/)发布招聘信息。
8月24日-2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9月1日: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9月2日-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福宁北路66号)一楼5号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放弃笔试。
9月6日:09:00-11:00笔试。
9月11日:公布笔试及格线、成绩,并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时间如有调整,详见“东侨新视界”微信公众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告。
五、笔试安排
(一)领取准考证
2026年9月2日-4日到东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福宁北路66号)一楼5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为2026年9月6日9:00至11:00。
(三)笔试地点
具体考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
(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及格线根据考试情况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确定后对外发布。
(五)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9月11日登录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届时将公布笔试及格线、成绩,并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面试采用公共题面试方式进行。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七、考试成绩的计算
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再进行面试加试。
八、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
体检的医院应是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于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不合格的,有关单位应在7日内通知报考人员复检。复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考核是指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聘用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详见“东侨新视界”微信公众号、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告。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应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按照开发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有关要求执行。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6年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计划表
2.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
2026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