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2026年顶岗幼儿教师招聘启事-福建-厦门市-教师-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临时工-翔安区-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

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2026年顶岗幼儿教师招聘启事
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2026年顶岗幼儿教师招聘启事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4 -2026/8/24
面试时间
2026/8/25

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座落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福三里94号,幼儿园占地面积5440平方米,建筑面积4225.99平方,园内设有多个教学活动室,户外互动场地能满足多个班级幼儿同时进行户外活动,设备齐全,是一所依照现代标准化建设的幼儿园。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幼儿教师1名。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如下:


招聘明细
招聘岗位 备注
1 非在编合同人员


岗位聘用时间:入职起至2027年1月


注:录用人员将由园方统筹分配至总园或九溪分园,岗位调配事宜由本园根据工作实际统一安排,如应聘人员不服从园方统筹分配,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含8月)之后出生);


2.具有学前教育、儿童教育等相关幼教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未毕业学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9.现役军人;


10.在编人员;


11.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3.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采用网络邮箱报名方式: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直接发送至邮箱:3348514193@qq.com。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原件拍照或扫描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夹发送至邮箱,材料准备如下:

(1)《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顶岗幼儿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1;

(2)《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岗位应聘基本情况简明表》附件2

(3)《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顶岗幼儿教师招聘报考承诺书》附件3

(4)身份证(正反两面);

(5)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6)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8)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提供的无犯罪证明。

4.我园初步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将电话通知参加考试。提供的材料如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本人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材料审核及现场面试

1.面试时间:2026年8月25日(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幼儿园统一面试,择优录用。

3.地点: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福三里94号)。

4.材料审核

应聘人员报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核,复印件依序装订:

(1)《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顶岗幼儿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1);

(2)《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岗位应聘基本情况简明表》(附件2)

(3)《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顶岗幼儿教师招聘报考承诺书》(附件3);

(4)身份证(正反两面);

(5)户口本(首页+个人页);

(6)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信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8)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三、体检

体检人选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体检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如《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没有规定,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细则》执行,体(复)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由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电话或短信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1.体检合格的人员拟录用在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依法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薪资待遇:参照《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翔安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及编外聘用人员加强规范管理和调整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厦翔教[2022]26号)文件执行,享受相应工会福利待遇。

4.签订合同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相关说明

(一)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网上学历学位查询认证,具体如下:

1.境内学历(位)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2.境外学历(位)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提醒事项请报考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情况特殊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认证报告(网上查询认证)的,应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报考人员做出书面承诺后可先行参加考试,若逾期未提供或提供的认证报告(网上查询认证)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合格但未入围录用名单的人员,将列入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的储备人才库,由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根据岗位需要依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有关程序给予聘用。本规定有效期半年。

(三)聘用前,学校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聘用前,学校将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工准入查询模块查询拟聘用人员《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六)本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考试前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并于报到时将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电子工具设备进入考试场地。

2.报考人员在考试时不得自我介绍,不得透露个人信息,不得提与考试无关的其他要求。

3.服装要求:整洁大方得体,不化浓装,不佩戴饰品。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5.其他未尽事宜由厦门市翔安区东方新城幼儿园负责解释。

联系我们

电话

17338711772

8:00-17:00,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福三里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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