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公告(2026年8月)-福建-厦门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公告(2026年8月)

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公告(2026年8月)

招聘1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8/12 09:00-2026/8/18 17:00

根据工作需要,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人员1名。具体岗位设置详见《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岗位信息表(2026年8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具有三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历(需提供医社保缴交证明及原单位相关党务工作经历证明)。最高年龄要求38岁(在1987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的人员)。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尚未解除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方网站(fao.xm.gov.cn)、厦门考试测评网(https://www.kscpzx.com)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2日9:00至2026年8月18日17:00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厦门考试测评网进行报名。报名时须认真对照简章规定、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相关要求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通过厦门考试测评网(https://www.kscpzx.com)上传以下材料(全部为扫描件或足够清晰的照片):

1.经本人完整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jpg格式,50KB以下);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下载);

6.招聘本岗位要求的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出具的党务工作证明、医社保缴交证明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材料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通过厦门考试测评网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核。初审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9:00—2026年8月18日17:30法定上班时间。

2.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考平台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因资料不全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的,请及时补充上传报名材料。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8月19日12:00前拨打咨询电话(0592-2856018)进行沟通,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须考生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若初审通过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则取消本次公开招聘,不再另行告知。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初审合格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方可领取《面试通知书》。复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辅助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需完整填写,贴上照片,本人签名);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党员证明、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出具的党务工作证明、医社保缴交证明等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面试资格复核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白鹭洲路16号团结大厦1楼,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查收相关通知。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录取岗位出现总分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决定。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学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官方网站、厦门考试测评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入职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意见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于公示期满1个月内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党务工作经历等其他岗位资格条件计算时间及学历、学位等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8月31日。

(三)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机关纪委实施监督。

(四)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职位表.xls
福建粉笔微信公众号
福建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