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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4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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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1 -2026/8/18 17:00

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化用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91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六)身体健康,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或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如未经原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

(八)具体条件要求:

1.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证书或已通过考试。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责任人等相关证书,在招聘考核得分中酌情加分。具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或相当层级)分别加1分、2分、3分/本,其它与安全、消防相关的上岗证,加0.5分/本。工作经历等需计算年限的条件,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2.学历学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3)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专业条件

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若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由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成绩公示、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组成。

(一)报名

1.发布通告:通过“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公众号发布。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26年8月11日至8月18日17时为统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微信小程序“石狮人才网官方”中“公开招考”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应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等扫描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4)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劳动合同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离职证明,以上证明均须具体到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1.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最迟于考察前提供。

(3)考生要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且注意接听电话通知。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及临场发挥能力。

2.通过资格审核的面试人数需达到“招聘人数+1”方可开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合格线65分。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小于3:1,面试合格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四)成绩公示

面试总成绩及排名经公示3个工作日,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结果的,进行体检、考察等。

(五)体检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是否合格以医院出具报告为准。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按1:1比例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包括: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核查综治意见、个人征信等。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经查实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递补

在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公示各环节中存在不合格或弃权等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由公司决定是否在面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如有递补,各环节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九)办理入职

招聘工作完成后,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情况特殊的,经集团同意,可延期报到。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人员采取项目化用工方式,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将不定时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或不适岗的,按集团有关制度执行。

(二)本次聘用人员薪酬福利按集团有关规定执行,办理五险一金,提供餐费补贴和其他福利等。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福建石狮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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