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法务区法务专才(第二批)招聘简章-福建-厦门市-事业单位-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海丝法务区秘书处

海丝法务区法务专才(第二批)招聘简章

海丝法务区法务专才(第二批)招聘简章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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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3 08:30-2026/8/11 18:00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海丝法务区聚焦打造国际商事海事争端解决优选地、涉外法律服务高地、警安法务科技集聚地,持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海丝法务区秘书处隶属于中共厦门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主要承担海丝法务区厦门片区建设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规则创新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在1987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7.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尚未解除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9.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1名法务专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海丝法务区法务专才(第二批)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法务专才与海丝法务区秘书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

法务专才实行“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年薪机制,年薪总额参照厦门市市直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薪酬水平。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8:30——2026年8月11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厦门考试测评网(https://www.kscpzx.com)进行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须认真对照简章规定、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相关要求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岗位咨询电话:0592-5983621,林老师;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592-5079565,林老师。

4.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报名需提供材料

1.《海丝法务区法务专才(第二批)招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本人签字确认)。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jpg格式,50KB以下)。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下载);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工作经历证明(可以通过提供聘书、劳动合同、单位证明、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

7.如有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

(三)资格审查

海丝法务区秘书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其中“XX类”下所列专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是对照应聘人员通过厦门考试测评网(https://www.kscpzx.com)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核。初审时间为2026年8月3日8:30—2026年8月11日18:00法定上班时间。

2.初审结果查询。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考平台查询网络报名初审结果,因资料不全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的,请及时补充上传报名材料。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8月12日18:00前拨打咨询电话(0592-5983621)进行沟通,逾期不再受理。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报名不通过的,后果需应聘人员自负,对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达不到1:3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将不再另行通知。

3.网上打印准考证。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可于打印准考证功能开放后,登录厦门考试测评网(https://www.kscpzx.com)自助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请考生确保所留手机号码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卷面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内容为:客观题60题(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等)、公文写作1题、外语翻译题1题(中译英或英译中),考试时长150分钟。

(五)资格复核

笔试成绩公示后,入围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核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现场复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的人员。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综合总分

1.综合总分合格线60分。

2.综合总分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综合总分相同者,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

(八)体检

1.体检人选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2.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结果由海丝法务区秘书处负责通知,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

3.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海丝法务区秘书处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5.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并对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核。考察工作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厦门长安网(网址:http://www.paxm.gov.cn/)和厦门考试测评网(https://www.kscpzx.com)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递补

面试结束至办理入职审批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海丝法务区秘书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十二)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1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全部材料,因情况确实特殊、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提供完备材料的,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拟招聘岗位条件后报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若被聘用后发现前述行为,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2.除简章生效时间相关的条件外,其余条件的截止时间均为报名起始日当日。需计算年长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当月,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3.海丝法务区秘书处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

4.应聘人员需按照简章要求的格式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应材料,联系方式必须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影响招聘的,结果个人自负。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海丝法务区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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