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9人7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莆田城市园林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工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驾驶员
1.招聘人数:1人;
2.工作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畅林路绶溪公园游客服务中心;
3.薪资待遇:面议;
4.联系电话:小曾0594-2259305;
5.岗位要求:
(1)年龄20-50周岁,初中以上学历;
(2)有汽车驾驶证(B证或C证)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一年以上;
(3)品德端正,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4)熟悉安全驾驶车辆及日常维护、保养;
(5)熟悉车辆年检、年审、保险等事务。
6.上岗人员需经体检身体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自理。
7.上岗人员需在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
8.工作时间:面议
二、苗圃修剪工
1.招聘人数:2人
2.工作地点:灵川苗圃(1人)、金海湾苗圃(1人)
3.薪资待遇:面议
4.联系电话:陈女士:0594-2253160
5.岗位要求:
(1)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身体素质优良,无心血管等疾病;
(3)能熟练使用绿篱机等修剪机器,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6.上岗人员需经体检身体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自理。
7.上岗人员需在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
8.工作时间:面议
9.工作内容
(1)修剪、清理苗木枯枝,对影响供电、交通、照明等的树枝及时修剪,清除枯死的树木要及时。
(2)在台风来临前对抗风能力较差的乔木进行适当修剪,及时做好支撑及台风过后的现场清理工作。
(3)对苗木视需要进行修剪,做到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花灌木根据植物生长及开花特性,适当修剪;球类修剪圆整。
(4)严格规范使用、保管园林机械用油,不得它用,避免不规范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三、苗圃养护工
1.招聘人数:4人
2.工作地点:黄石苗圃(3人)、东岩山苗圃(1人)
3.薪资待遇:面议
4.联系电话:陈女士:0594-2253160
5.岗位要求:
(1)年龄不超过70周岁;
(2)身体素质优良,无心血管等疾病。
6.上岗人员需经体检身体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自理。
7.上岗人员需在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
8.工作时间:面议
9.工作内容
(1)根据植物生长情况,合理进行松土施肥,并按照公司的通知要求及时完成施肥工作,对范围内植物进行浇灌,保持土壤中的有效水分,保证植物生长良好。
(2)在台风来临前配合公司做好树木支撑,台风后及时做好现场清理工作,以保证行人安全。
(3)保证养护范围无大面积明显杂草。
(4)及时清理养护范围内的垃圾、枯枝烂叶,以免影响植物生长。
(5)根据天气情况及病虫害发生规律时刻监管范围内的植物病虫害情况,并及时上报,根据公司安排对植物进行病虫害防治。
四、电瓶车驾驶员
1.招聘人数:1人;
2.工作地点:绶溪公园、泗华郊野公园、凤凰福道;
3.薪资待遇:面谈;
4.联系电话:0594-2259127(工作日期间);
5.岗位要求:
(1)年龄45周岁及以下;
(2)高中及以上学历;
(3)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且三年内无违规记录;
(4)普通话流利,品德良好,身体素质优良,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安全意识及服务意识。
6.工作内容:
(1)驾驶景区电动观光车保障运营及各项活动;
(2)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
7.工作时间:一天8小时,周休1天。
五、绿化养护保洁
1.招聘人数:36人;
2.工作地点:绶溪公园(5人)、天九湾广场(1人)、体育中心南、北广场(1人)、玉湖公园(2人)、东岩山公园(2人)、荔园路下黄段(1人)、两馆一宫(4人)、体育公园(2人)、凤凰山市政登山步道(1人)、泗华郊野公园(5人)、荔枝林带荔能段、秀水段、四中段、附属医院、天汇售楼部周边绿地(11人)、延寿绿道(1人);
3.薪资待遇:面议;
4.联系电话:0594-2259120
5.岗位要求:
(1)年龄:70周岁以下;
(2)身体素质优良。
6.上岗人员需经体检身体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自理。
7.上岗人员需在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
8.工作时间
夏季:7:30—11:30和14:00—18:00
冬季:7:30—11:30和13:30—17:30
9.工作内容
采取岗位责任承包方式,负责责任区域内的绿地管养工作,工作内容:公厕、硬地保洁、绿化上垃圾清理、配套设施保洁、绿化浇水、施肥等事(具体以现场实际工作为准)。
六、修剪工
1.招聘人数:4人;
2.工作地点:中心城区各公园、绿道、广场(2人)、绶溪片区(2人);
3.薪资待遇:面议;
4.联系电话:0594-2259120
5.岗位要求:
(1)年龄:60周岁以下;
(2)身体素质优良。
6.上岗人员需经体检身体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自理。
7.上岗人员需在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
8.工作时间
夏季:7:30—11:30和14:00—18:00
冬季:7:30—11:30和13:30—17:30
9.工作内容
(1)使用割灌机等噪音较大的园林机械的时间为9:00至17:00。
(2)开展修剪工作时要尽量避免对行人造成影响,修剪期间须用维护带进行围挡,必要时树立提示牌,做好温馨提示工作。
(3)修剪时要通知绿化养护人员配合,及时清走修剪后的残枝等。
(4)按照修剪机械的操作规程,安全进行修剪作业,避免不正确的操作导致工具的损坏。
(5)修剪时要注意个人的安全防护,上树修剪要系安全带,树下人员要离开。
(6)及时清除树木上枯枝,对影响供电、交通、照明等的树枝及时修剪。
(7)对枯死的树木要及时清除,不得影响景观。
(8)在台风来临前对抗风能力较差的乔木进行适当修剪,并配合公司及时做好支撑及台风过后的现场清理工作,以保证行人安全。
(9)树木视需要进行修剪,做到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树冠通风透光;花灌木根据植物生长及开花特性,适当修剪,路边植物不得影响游人行走;色块、绿篱适期修剪,曲线润畅,轮廓明显,三面整齐平整;球类修剪圆整;草坪适时进行修剪,台湾草及马尼拉草控制在5厘米以下,大叶油草控制在10厘米以下,修剪面平整,边角无遗留。
(10)严格规范使用、保管园林机械用油,不得它用,避免不规范操作,造成负面影响。(具体以现场实际工作为准)。
七、安全巡查员
1.招聘人数:1人;
2.工作地点:中心城区各公园、绿道、广场;
3.薪资待遇:面议;
4.联系电话:0594-2259120
5.岗位要求:
(1)年龄:男60周岁以下;
(2)身体素质优良。
6.上岗人员需经体检身体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自理。
7.上岗人员需在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
8.工作时间
夏季:7:00—11:00和14:00—18:00
冬季:7:30—11:30和13:30—17:30
9.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公园各项规章制度,执勤时应穿着制服,着装要整齐,整洁,无污损,保安服不得与便服混穿。执行交接班制度,上岗时禁止脱岗,睡岗,打牌,喝酒或酒后上岗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执勤时要加强文明劝导,对违反公园管理规定的不文明现象应及时制止,纠违时要先行敬礼,语言要文明,做到不亢不卑,以理服人。
(3)在公园巡查时要热情回答游客的问询,如发现可疑情况,应提高警惕,灵活处置。若事态严重,应及时制止或报警,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维护各项基础设施,树木,景观的完整性不遭到破坏;对践踏草坪,采花折树,攀爬摘果,取石取土,捕打鸟兽,偷取奇石者等不文明行为要立即劝阻,并妥善处理。
(5)对公园要严格按规定进行管理,维护公园内的治安秩序防止场内起哄,争吵,斗殴,捣乱和无理取闹,若发生上述事件,要将肇事者带到警务室妥善处理,避免造成不良的影响和妨碍其他客人进行正常娱乐活动。
(6)密切注意公园内动向,防止客人的财物被偷和遭受损害,若发现可疑的人要严加监视,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要及时擒拿,并保护好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END
供稿|党群人力部
编辑|许丽萍
审核|沈钊敏
审批|曾献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