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医院医共体单位2026年度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二)-福建-泉州市-晋江市-医疗-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劳务派遣-晋江市医院医共体单位

晋江市医院医共体单位2026年度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二)
晋江市医院医共体单位2026年度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二)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04人4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5/28 -2026/6/3

因工作需要,晋江市医院医共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4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二)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时间:


1.晋江市医院总院:即日起至2026年6月3日;


2.除总院外的其他成员单位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点击聚才网(https://www.jucai.gov.cn/recruit/show?id=180),找到对应的招聘公告即可直接报名。


(三)报名须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取得学位或相关资格的,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职称证书等,需提交证书扫描件;


4.已就业的,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如离职手续尚未办理完成,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且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


晋江市医院医共体总院及各成员单位将适时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组织资格复核,由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至现场校验。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不同岗位采取不同招聘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招聘方式如下:


(一)晋江市医院医共体总院


1.护理岗位招聘采取笔试、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考核基础护理知识(满分100分),成绩≥60分者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比例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操作及面试。若成绩≥60分者未达到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则所有成绩≥60分者直接进入操作及面试环节。


(2)操作考核:采用标准化操作评分现场考核,操作项目现场抽签。评分标准:优秀≥90分,良好85-89分,合格80-84,不合格<80分,操作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3)面试:采用规定格式的PPT自我介绍的形式,结合现场提问,进行现场打分,评分标准:优秀≥90分,良好85-89分,合格80-84,不合格<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4)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操作及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不带入最终成绩计算。最终成绩由操作考核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0%:50%的权重加权平均计算得出(百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即资格复审及体检入围人选)。


2.临床及医技(含药剂)科室岗位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考核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比例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纳入面试。


(2)面试:采用规定格式的PPT自我介绍的形式,结合现场提问,进行现场打分,评分标准:优秀≥90分,良好85-89分,合格80-84,不合格<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3)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不带入最终成绩计算。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百分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为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即资格复审及体检入围人选)。


3.总院其余岗位采取仅面试的方式。采用规定格式的PPT自我介绍的形式,结合现场提问,进行现场打分。评分标准:优秀≥90分,良好85-89分,合格80-84,不合格<80分。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及体检入围人选)。若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取。


(二)其他医共体成员单位所有岗位,采取100%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予录取。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0,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面试各占50%)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如报名考生为博士研究生或取得高级职称等高层次人才,不论何岗位,均采用独立面谈考核方式。面谈成绩评定标准为:优秀≥90分,良好85-89分,合格80-84,不合格<80分(面谈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取)。面谈成绩即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与同岗位其他考生的最终成绩统一进行排名。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如资格复审及体检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面试确定人选;若出现入围者放弃,或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将严格按照考生成绩(面试成绩或操作及面试平均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同岗位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通过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人员须在接到体检结果5个工作日内,提交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或综治部门出具的综治证明原件。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单位自聘的医院,由医院与拟聘用对象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实行劳务派遣的医院,由医院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派遣协议,委托劳务派遣公司为雇员派遣机构。合同期满后,视工作需要进行续签。雇员的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执行。雇员日常管理由所在医院负责安排和落实,并应遵守所在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服从管理。


符合聘用条件的专技岗位人员必须在入职的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否则将不予续聘。



职位表.xls


福建粉笔微信公众号
福建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