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全区公益性岗位的通告》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从事公共服务协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具有我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且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对象为:
①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②持第二代《残疾人证》人员;③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当年度特校生;④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创业服务网”系统内离校未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若报名截止时人员未招满,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法: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沙县区金明西路76号沙县区政服务中心三楼社会保险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050781。(三)有关要求1.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6年6月12日下午下班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至报名现场填写《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2.考生报名后,由区社会保险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3.本次聘用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等相关费用。(四)注意事项1.报名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2.报名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3.报名者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4.报名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初中阶段填写起,按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
四、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工作由区社会保险中心负责组织,主要面试报考者对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面试的时间、地点由区社会保险中心电话通知。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则按所有考官面试打分取平均值。若两个成绩都相同的,则再加一场面试考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
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当天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考核
区社会保险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合格考生的考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是失信人员。
(二)公示、聘用和待遇
1.区社会保险中心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至三年,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3.薪酬标准:由基本工资(大专1700元/月、本科1800元/月)、奖励性绩效工资600元/月、年终追加绩效400-600元/月、工资工龄50元/年等组成、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福利待遇与在职人员同等享受。4.新聘用人员应在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2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考生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社会保险中心按面试成绩决定递补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