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2026年第一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2026年第一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15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5/25 08:30-2026/5/29 17:00

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男性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



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工作职责


履行《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须服从公安机关统一分配和管理。主要协助民警开展公安宣传、入户走访、治安巡逻、接处警、交通管理及安全看护等警务辅助工作。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需轮值夜班及周末班。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漳州市户籍(含取得居住证)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中专(须在四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以上;全日制在读生不能报名。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及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

7.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及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现为漳州市公安局或辖区其他县(区)在职辅警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及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须依次经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心理测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上一招聘环节未通过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下一招聘环节的人选。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岗位条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办公楼二楼巡特警反恐大队,联系人:张先生,18960003686。

2.报名时应携带及提交的材料。

(1)《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学信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

(4)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证明1份(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查询结果用A4纸打印并签字);(5)符合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意:按上述顺序夹订好提交审核。

应聘人员按照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提交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全面。个人填报信息不真、不准、不全,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根据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将电话告知应聘者。

(二)体能测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方可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如下:

注意:“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1000米跑”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参加体能测试前,应聘人员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活动;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组织,重点测试党的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等方面内容,笔试成绩分值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体能测试后向应聘人员发放相关学习资料。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心理测评

面试合格的人员参加,重点了解应聘者的情绪、行为模式和人格特点。测试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具体心理测评时间及测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人选从体能测试、面试及心理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人数,从应聘者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出现最后一个招聘名额名次并列的,一并纳入考察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违反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从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评、考察政审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出现最后一个招聘名额名次并列的,按《公告》第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形执行,若无此情形,按体能测试跑步时长,时间短的优先)。

2.体检的标准及依据。本次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裸眼视力要求4.8及以上)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3.体检结果由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通知,体检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议,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4.因工作性质特殊性,所有岗位应聘人员有文身视为不合格。注意: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政审及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实行递补机制:即在招聘公示及试用期期间,如出现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者辞职,以及在职辅警辞职等情形,将按照本次招聘综合成绩及招聘程序,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录,不再另行组织招聘,确保及时补齐空缺岗位,保障日常警务工作需要。



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年薪约6.5万元,铁骑约7万元(含五险一金、意外险、年度体检费及年终各种奖金,因个人的基本条件、工作岗位及工作绩效考评不同而略有差异)。

(二)拟聘用人员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缴纳五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其它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过程中,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等情况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三)本公告仅适用本次招聘。

(四)招聘有关通知、信息在“长泰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政工室解释为准。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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