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2026年公开招聘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2026年公开招聘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25人7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7 -2026/1/13
准考证打印
2026/1/16 -2026/1/17
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25人(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详见《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2026年公开招聘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年龄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具体以附件1岗位条件表为准);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需提供学历证书及相应学历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证明,相关学历证书必须在2026年1月1日前取得;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七)以下情形,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工)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的(含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8.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9.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11.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在校生、我市公安机关在职的辅警以及离职未满1年的辅警;


14.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工资福利


辅警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后,按照辅警薪酬制度发放工资,辅警岗位、层级不同,工资会有所差别,配发统一制式服装,享受工会福利等职业保障。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络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13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ptlcfj.fj110.net/lr.msw?id=2c92819d9ab47984019ac46dbcc4001c),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合格照片,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曾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务必在个人学习工作简历栏进行说明(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难以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建议报考)。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建议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系统将于2026年1月13日17时关闭,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审核情况,对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3.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者,请于1月16日至17日期间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造成无法下载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笔试


1.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考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和公安工作的知悉情况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通过“莆田荔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体能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测范围。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5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如果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


3.体测项目。10米×4往返跑。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2。


因身体原因(比如患高血压、心脏病、怀孕等)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建议不要报考。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以外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象确定。考生体测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方法与成绩。面试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本组面试考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


(五)体检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对象。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同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本公告中“招聘条件”规定的优先招聘情形,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同等条件下同时符合优先聘用或无优先聘用情形的,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3.体检说明。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规定执行,并对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得报名情形和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视为不合格。


(七)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莆田荔城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递补


考试总成绩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一年内因离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确定递补人选,并经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确定合格后予以聘用。



注意事项


(一)“莆田荔城公安”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手机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弃权。参加各环节考试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报考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进入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任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弃权或上岗后离职的,一年内不得报考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警务辅助人员。


(四)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具体工作安排根据各岗位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而定。


(五)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督察审计大队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并全程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594-2265118。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莆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荔城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4-2292229。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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