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
5.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8.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院纪检监察监督。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职位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漳州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常年招聘,招满即止。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填写《漳州市第四医院2025年临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将有关报名材料打包发送电子邮件到zzsdsyyrsk@163.com,并拨打漳州市第四医院联系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报名时提供用于资格审核的有关材料如下: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漳州市第四医院2025年临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为及时沟通对接,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因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办法
1.招聘人数与确认参加考试人数比例在1:10以内(含1:10)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2.岗位招聘人数与确认参加考试人数比例在1:10以上的须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能力,考试时长60分钟。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仅用于筛选进入面试人员,不计入考试成绩。
3.我院将对审核筛选后的考生组织面试,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得分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试用对象,试用时间3个工作日。经试用合格者将被确定为体检对象,若试用不合格,则依次由下一名候选人递补进入试用阶段。
4.考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医院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公示
根据考试、试用、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考生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须于公示期满后,根据我院要求提供办理录用手续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八、待遇
根据我院临时工作人员标准发放工资,根据医院管理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九、其它
1.本次招聘的临时岗位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合同。
2.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临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漳州市第四医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程溪镇白云村41号
联系电话:0596-2055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