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4人6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和社区治理能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共24名。其中:南城街道3名、西城街道2名、中城街道6名、北城街道2名、西陂街道8名、红坊镇3名。
二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心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中共党员优先;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获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其他报考人员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关学历;
5.其他年龄、学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违反综治、信访等相关政策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
三
岗位职责
按照区招聘、镇(街)管理、社区使用的原则,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社区党员大会、居民会议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承担的各项任务;做好卫生健康工作;做好小区治理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居民遵纪守法,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等。
四
招聘流程及相关事项
此次招聘需经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确定初步聘用人选、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九个阶段。
1.报名。报考者需携带《新罗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打印一式一份)、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综治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非失信被执行人证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持有的人员此阶段提供;若无,则此项不用)、一寸照片(2张)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报考岗位所在镇(街)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4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地址和联系人:详见附件1)。
2.资格审查。由各镇(街)具体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笔试(总分100分)。由中共新罗区委组织部、中共新罗区委社会工作部、新罗区民政局负责考试命题和组织。内容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党建党史、计算机基础、公文写作、综治和精神文明有关知识、新罗区情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原则上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笔试加3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总分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若同一个岗位在招聘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合并计算(即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本次考试所有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6.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相同时,按以下条件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中共党员>学历较高者>面试分较高者,如遇以上条件都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7.考察。由各镇(街)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
8.公示。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由各镇(街)上报中共新罗区委组织部、中共新罗区委社会工作部、新罗区民政局研究通过后,由中共新罗区委组织部、中共新罗区委社会工作部、新罗区民政局统一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9.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各镇(街)对招聘人员进行统筹安排,试用期2个月。对正式聘用人员,由各镇(街)负责,做好缴纳医社保等相关福利保障工作;工资待遇按照《新罗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龙新民〔2023〕7号)执行,相关镇(街)、社区可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配套发放绩效等福利待遇;正式聘用人员由相关镇(街)、社区对其进行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社区工作者将作为社区“两委”干部储备人才;社区工作者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辞职或报考相关招聘(录)考试的,须报镇(街)党(工)委批准,并向中共新罗区委组织部、中共新罗区委社会工作部、新罗区民政局报备;在聘用期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解除聘用。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
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者在招聘考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未尽事宜由中共新罗区委组织部、中共新罗区委社会工作部、新罗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