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31人
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31人
招警信息

招聘3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8/18 09:00-2025/8/20 17:00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结合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招聘条件


[0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至2007年8月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应聘大专岗位辅警的,其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但入职后三年内应当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应聘辅警的,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与报名相符的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认定,无法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聘用要求);


5.具有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吸毒、纹身、口吃、斜视、色盲、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7.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02]优先聘用情形


应聘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定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的。


[03]不得报名情形


1.被开除党籍、军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因违反辅警管理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具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含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民警察所在的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我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与经费保障


[01]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3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02]待遇保障


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级分类的薪酬制度,税前工资约为4500-5700元/月,不含单位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报名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01]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在“翔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02]报名时段


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03]报名方式


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到翔安区新店街道新莲路266号(翔安公安分局四楼418辅警大队办公室)进行报名,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本人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报名无效),材料不齐全、格式不正确或逾期视为报名无效。报名需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有学位证书的需一并提供)原件、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http://login.chsi.com.cn);


5.退伍证原件、复印件(退伍军人提供);


6.失信被执行情况查询结果截图,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全国法院范围内失信被执行情况。


特别提醒:正式聘用前,还需提供摩托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提供摩托车驾驶证培训收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亦可;非厦门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在厦居住凭证原件、复印件。


[04]资格审核


根据各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现场告知。报名者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但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试安排


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心理测验。


[01]笔试


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者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另行公布。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社会常识、公安知识、《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


[02]体能测试


从笔试合格的应聘者中,成绩从高到低按以下比例确定:设体能测试人选为R,招聘名额为Y,当Y≥5时,R=3Y;当Y<5时,R=2Y+5。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步和纵跳摸高。跑步每人最多可测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纵跳摸高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3次均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1000米和纵跳摸高中任意一项不合格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具体标准如下: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00米跑≤4′25″≤4′35″


纵跳摸高≥265厘米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最后一天。


体能测试当日考生必须填写体能测试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03]心理测试


应聘者应进行心理测试,委托第三方机构心理测验(需个人自费),心理测试结果将作为是否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04]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体能成绩合格且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应聘者作为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05]综合成绩总分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与考核


[01]体检


体检人选从综合成绩总分中,根据综合成绩总分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总分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费。对心率、毒检、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查;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当场进行复查。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人员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应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无效。


[02]考察政审


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并对资格条件再次复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03]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考察政审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翔安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岗位编号,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心理测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可以依次递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视情进行递补。


[04]聘用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安排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或入职材料不齐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应按照规定将组织关系转入招聘单位党组织。


[05]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7


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厦门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本简章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具体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在翔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或通过微信群通知。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2日内向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对评分标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成绩不及格不计算综合成绩和排名。


(三)根据各辅警岗位空缺情况,可以从本次各项考试成绩均合格且未被聘用的考生中择优聘用符合空缺岗位条件的对象。


(四)本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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