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关于定向选调工作人员2人的公告
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关于定向选调工作人员2人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7/18 15:00-2025/7/28 18: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龙岩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工作办法(试行)》(岩委组通〔2022〕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市委办公室决定组织实施定向选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选调市委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1名;


(2)选调市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技岗位、初级)1名。


选调对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全市具有市直单位办公室(综合科)、县直单位及乡镇(街道)等从事接待工作1年及以上经历(不包括跟班学习、借用等经历)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近三年在市委办公室跟班学习3个月以上且跟班鉴定优秀(由跟班所在科室出具推荐意见)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同时,需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公务员应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同时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不含机关事业编制外工作时间)。


3.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5.年龄限1992年7月以后出生。


6.男女各1名,其中公务员为女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男性。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9.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有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身份、最低服务年限、接待岗位工作经历年限、跟班学习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不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及心理条件的;


2.试用期、约定服务年限未满的;


3.提任科级领导职务或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不含跟班、借调、挂职时间);


4.晋升职级(聘任职称)未满3个月;


5.公务员调任后在所调任机关(单位)工作未满3年的;


6.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继续提名人选当选不满半年的及新提名人选当选不满1年的(群团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等换届人选及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参照执行);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9.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10.按规定应予以任职回避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组织报名


1.采取组织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和市直单位协助通知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选调,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规范填报《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1份,经所在单位及本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报送。同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接待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等与选调资格条件相关的佐证材料。


2.材料报送方式:本人现场将材料送至市委办公室人秘科。


3.报名时间:2025年7月18日15:00至7月28日18:00。


4.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龙岩大道1号市行政办公中心1035室(市委办公室人秘科),电话:0597-2323145。


报考者应如实规范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资格审查


市委办公室于2025年7月30日12:00前对报考者提出资格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将向报考者反馈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由报考者补充完整。


报名后由于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处于试用期或者提任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考试


职位选调计划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选调。经报名资格审核符合选调条件的,通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公文写作等综合素质。


2.面试。根据2个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参加笔试人员数的50%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少于10人(含1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其中按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自行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政治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和能力。


3.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4.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公布结果。考试结果适时在一定范围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者笔试和面试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核实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了解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3.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如有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试用和转任手续


在市委办公室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调人选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熟悉报考有关要求,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不指定本次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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