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12个岗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服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政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17名(其中录用公费师范生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5年政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户籍不限。
(二)中小学教师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含)、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9日至2007年3月19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具体详见《2025年政和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简章》。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必须在2025年3月19日前取得(2025年3月19日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可准予报名,但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放宽至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政和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