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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某国企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楚雄州某国企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24 09:00-2026/10/30 18:00
缴费时间
2026/10/24 09:00-2026/11/1 18:00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委托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州人才发展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楚雄州某国企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能力,遵守纪律,有团队合作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并取得相应证书,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学信网)查询到学籍信息;

8.招聘岗位有专业类别和专业要求的,参考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及历年增补专业清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的,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期限未满的人员;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4日9:00至10月3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在“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接受纸质、电话、短信、现场或其他形式的报名。

1.报名流程:登录“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选择“考试报名”→进入“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小程序→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2.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报名表(有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如有必须提供)、资格证书(如有)、工作证明等扫描件。报名时工作经历填写内容需包括工作年限、工作职务及工作内容。

3.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工作证明材料。提交的材料须满足所报岗位相关要求工作经验年限要求,材料形式不限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参保证明、盖公章的红头任职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或其他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应当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图片、扫描件材料)。如因提交虚假材料或填报信息错误、模糊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10月24日9:00至2026年10月31日12:00。

2.报名资格初审采用系统自动审核及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推送给个人,请应聘人员关注此公众号并留意报名系统信息。

4.报名信息修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2026年10月31日18:00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修改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5.资格初审答疑。对资格初审有疑问的,请于2026年10月31日18:00前向州人才发展公司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6.请应聘人员特别注意,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是否符合应聘报考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四)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6年10月24日9:00至2026年11月1日18:00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每人缴纳考务费5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技能测试及后续程序的,一律不予退费。

(五)招聘计划裁减

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等于或高于1:2方能开考,低于1:2的,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裁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因取消招聘岗位的退还应聘人员考务费(无息)。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含技能测试、面试两个环节,按先技能测试、后面试的顺序进行。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技能测试权重占60%,面试权重占40%,所有成绩计算结果统一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一)技能测试

采用现场给定场景进行实际制作、展示的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直播口播技能、短视频拍摄技能、短视频成品制作技能等技能素质。

(二)面试

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团队协作及岗位履职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时间为3天(含公布当天),公示期间仅接受参加了考试但成绩为“0”或被标记为缺考、对违纪有异议的人员查疑,查疑结束后公布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告。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

(三)资格复审内容

1.资格复审审核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及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的,即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证明、证书、材料原件等相关报名材料。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如考察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体检

(一)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

(三)体检由州人才发展公司统一组织到县(市)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八、考察

由州人才发展公司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九、拟聘用人员确定和公示

(一)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拟聘用人员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务派遣用工关系,派遣到公司工作。


十一、递补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二、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施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入职即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享有公司工会福利。


十三、招聘纪律

(一)州人才发展公司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组织及实施。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报考和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四、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关注“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如招聘计划裁减、考试成绩公示等普遍应聘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将在上述微信公众号公告,所有事项凡在微信公众号公告即视为应聘人员已经知晓。

(二)应聘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要确保报名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视为应聘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填写的信息、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填写信息、提供材料有作假的,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七)应聘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3117323(州人才发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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