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10人公告
夷陵区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10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0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9/3 08:30-2025/9/12 17:00
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管理队伍水平,为城市管理质量发展提供人力保障,宜昌市夷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10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数10人,外勤岗,主要从事城市管理相关辅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本人及亲属没有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


2.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好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分配,工作责任心强;


3.年龄40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擅长宣传、文案写作或有良好沟通表达能力的优先;


4.身体健康,无纹身,无残疾,无家族传染病史,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及其他重大疾病等,具备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5.退役军人或被授予见义勇为等荣誉表彰的优先。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待遇


城管协管员采用劳务派遣制管理。聘用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当年本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薪资参照区城管协管员的标准执行。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3日—9月12日(限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2.报名地址:夷陵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钰祥人才服务窗口;


报名需要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退伍证等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记录、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无法提供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


(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平台上个人信用记录报告有不良记录的;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的;


(4)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处于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期的;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城管执法协管员工作的。


咨询电话:张女士19172236687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笔试面试


1.笔试:报名结束,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入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后续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按照不少于招聘职位1:3的比例组织入围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后续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相关事宜请关注夷陵人才微信公众号的最新公告。


(三)政审、体检及公示


1.政审: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主要对报名时提交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资料进行核查。


2.体检: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3.公示: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3天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出现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最终聘用人员进入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依次递补或者重新招聘。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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