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切实履行职责使命,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及人数
消防文员岗位,1人。主要从事文字信息处理、档案管理、辅助执法等工作。
02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心理素质,纪律意识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能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二)热爱消防救援事业,立志献身消防事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工作积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身体、心理健康,体检符合要求;
(四)男女不限,年龄22-28岁(截至2025年9月30日),身高160厘米及以上,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通过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03
不得招聘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违法记录尚未消除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存在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04
工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薪资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结束后,被正式录用人员按岗位评定相应工资标准,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参加社会保险方式和缴纳数额依照国家相关规定。
(三)其他福利:单位提供工作期间早餐、午餐、晚餐,发放统一工作服。入职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凭工作证件可享受在一定地域内优待政策。
(四)工作地点: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81号)
05
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例:张三+420300********0011)。
(三)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退役人员提供)、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1个月以内、政务服务中心或中国银行打印)和相关技能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近期蓝底免冠彩照电子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下载)、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或图片(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申请出具)。
投递邮箱:41075595@qq.com
咨询电话:0719-887568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四)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报名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聘用终审,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06
考核方法
招聘考核包括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环节。
(一)资料审核: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电话通知参加后续考核环节。
(二)体能测试:初审通过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项目为跳绳及1500米跑(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心理测试:面试按半结构化形式开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试系统进行。
(四)体检: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通过人员参加入职前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录用:体检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科室进行考核并提出相关意见,考核不通过或不适宜相关岗位需求的,不予以录用。录用全程实行缺位递补。
07
纪律监督
本次消防文员招录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咨询、辅导、培训活动。凡声称以“绿色通道”“内部指标”“培训包过”等方式通过招录考核的均为诈骗行为。招聘全程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体检费用由报名对象自理。请参加招聘报名的对象注意甄别,以免上当受骗。
最终解释权归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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