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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民宗委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恩施州民宗委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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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3 08:30-2026/10/19 17:30

根据工作需要,恩施州民宗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表现好,大局意识强,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

2.属于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已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诚信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胜任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

(二)不得应聘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4.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3日—10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民宗委505室

(三)联系人:梁义雯,联系电话:0718-8272543

(四)报名材料: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民宗委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彩色1寸免冠正装照2张、近期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可就近到街道社区、人社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本人实名登录鄂汇办APP或湖北政务网搜索“电子就业创业证”可查询“就业援助对象”认定状态为有效或实际认定类型的截图)。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测评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因应聘人员自主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形而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人员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依据测评成绩和体检情况组织考察,注重对考生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因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就业援助科备案,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年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经双方协商,依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后每年年终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附件:恩施州民宗委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恩施州民宗委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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