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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丹江口市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招聘20人14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11 09:00-2026/9/28 17:00
缴费时间
2026/9/11 09:00-2026/9/30 17:0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经研究决定,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岗位

(一)引进对象

综合类: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国(境)外QS2026年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卫生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以上学历均不包括通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专升本、职业技能高考等方式取得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二)引进岗位

具体岗位见《丹江口市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9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9月及以后出生);

4.具备国家承认的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相应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相应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以及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受到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

5.丹江口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管理方式。本次引进的人才聘用后即解决非参公事业编制,落实编制实名制。按照“集中管理、分头使用、双向选择、人岗相适”的原则,实行派驻式的办法,统一选派到服务全市中心工作、重大项目建设岗位培养使用,派驻期间具体工作由所驻单位安排、日常管理由派驻单位负责,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每年对派驻人才工作成效进行跟踪考核。

(二)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落实事业单位相关待遇,由财政全额保障。

(三)人才补贴。

1.购房补贴。对在丹江口市城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套分别给予40m2、30m2面积奖补,或分别按照12万元/人、8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面积奖补与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2.生活补贴。给予在丹就业的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年、硕士研究生5万元/人/年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

3.如若补贴政策有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四)其他政策。引进的人才服务期内可在市内同类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可参加丹江口市公务员职位的考录;对选派到市直各单位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职称评定上予以倾斜,在岗位聘任上不受岗位比例限制,在年度考核评优、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参加各类培训等方面优先考虑。

(五)退出机制。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辞职、离职的,或个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的,应全额退回已发放的各类人才补贴。


四、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江口市人事考试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cdj.rzv5.com/),选择“2026年丹江口市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项目,按系统提示的要求和流程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期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等所有环节均在该系统内完成。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9:00至2026年9月28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9:00至2026年9月29日17:00,资格初审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同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查结果。截至9月28日17:00,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改报或修改信息。请考生尽早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不要在临近报名窗口关闭时操作,以免导致报名失败。

4.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9月11日上午9:00至9月30日17:00。根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在缴费确认时限内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50元,报考人员在缴费确认时限内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确认,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留意。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要求。资格复审采取线下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引进条件、违反引进程序等情形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岗位引进计划调剂。根据各岗位的报名和资格复审情况,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足1:3的,可根据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允许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对核减的岗位计划,可结合其他岗位报名和资格复审情况,对相关岗位的引进计划进行调剂,岗位计划调剂情况通过水都网予以公布。

(三)考试与考核

1.直接考核。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名采取直接考核的考察形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考核环节。考核一般采取面谈交流、综合业绩能力评价等形式,全面考核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2.原则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对报考比例超过1:10的岗位,增设笔试环节,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综合成绩。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岗位的适应性。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考试时间地点。通过水都网发布考试公告,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5.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确保引进人员的综合素质,设定面试成绩8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的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成绩发布。面试结束后,通过水都网发布考生面试及综合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全部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

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同时延伸考察诚信记录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通过水都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引进纪律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3.报到要求。被聘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五、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引进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9-5211336。

(二)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引进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丹江口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四)人才引进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五)本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由中共丹江口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19-5239200、0719-520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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