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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部分县市区2026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宜昌市部分县市区2026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6人4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3 09:00-2026/8/7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8/14 09:00-2026/8/15 20:00
面试时间
2026/8/15 -2026/8/15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
2026/8/15 -2026/8/15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组织宜都市等9个县市区事业单位面向其辖区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45个岗位46个招聘计划,具体单位、岗位详见《宜昌市部分县市区2026年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或从业资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每个岗位的年龄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年9月份以前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打印准考证等,通过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ycrsks.sanxiacloud.com)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3日9:00至2026年8月7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填写报考信息,如实并完整注册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合适岗位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同步更新各岗位报名人数,引导考生合理选择职位。

2.报名资格网上初审。2026年8月3日9:00至2026年8月7日17:30,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8月3日9:00至2026年8月7日17:30期间登录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26年8月3日9:00至2026年8月7日17:00,报考申请已提交尚未审查的或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修改本人注册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初审不通过的,可完善个人注册信息后重新报考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2026年8月7日17:00后,所有人员均不能再修改个人注册信息或报考岗位,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初审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3.资格复审。2026年8月10日8:30至2026年8月11日17:30,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开展考生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通过电话、短信等通讯方式告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告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4.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于2026年8月14日9:00至2026年8月15日8:00,自行登录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严肃对待,慎重填报。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报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填报错误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导致资格审核有误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名时填写的相关学历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3.应聘人员为招聘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含劳动合同工、劳务派遣用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挂职人员、借调人员等情形的,或与其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资格复审时主动书面报告。

4.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条件报考的,所取得的学历学位专业须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一致。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考生在报名时需将“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26年8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三)注意事项

请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面试。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面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为75分,高于1:1的岗位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无正当理由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增加工作实绩在考察中的权重。同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再次复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可以递补也可以不递补。进行递补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官网、同级人社部门网站(县、市、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六、聘用管理

经招聘单位同级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书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聘用,执行有关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可以递补也可以不递补。进行递补的,应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并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其他事项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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