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7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规定,咸宁市教育局拟在华中师范大学组织开展20206年校园公开招聘(第二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共择优招聘高中教师17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4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3名、化学教师4名、生物教师2名、信息技术竞赛教练1名。
二、招聘对象
面向2024届、2025届、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其中:
1.关于年龄: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日,本科学历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关于学历:报考人员需为国家统一招生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对待)。学历证书取得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届时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关于教师资格证和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高中阶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英语学科还需提供专业八级证书,其中2026届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可提供承诺书,承诺2026年7月31日前能取得相关证书或提供已取得证书的证明材料,届时未取得相关证书或未能提供已取得证书的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