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1个岗位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暂行办法》,因警务辅助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统一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等方式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性质
本次辅警招聘23人,工作地点在宜昌市和当阳市两地,需接受长期值夜班,适应半封闭管理及工作轮休制。招聘具体职位信息详见《当阳市公安局2026年上半年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80年3月至2008年3月期间出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宜昌市(含县市区);
3.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招聘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和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
12.全日制高中(职高)以上院校在读学生;
13.在职辅警;
1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
15.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优先招聘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拟于2026年3月13日,通过当阳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当阳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