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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2026年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告
公安县2026年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2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24 08:30-2026/8/25 17:30
准考证打印
2026/9/4 14:30-2026/9/4 17:30
笔试时间
2026/9/5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2名,其中县疾控中心1名,县急救中心1名。


三、选调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对象为县卫生健康系统所属医疗机构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卫生事业,贯彻党的医疗卫生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精医厚德根本任务;

2.严格遵守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最低服务期限已满,在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三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6.入选后能服从在新单位空岗内聘用,且首聘不得高于原岗位。

(二)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

(三)以下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

2.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近三年内(2024年1月以来)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发布公告、个人申报、审核推荐、资格审查、考试、开展考核、公示和报到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报。符合选调条件、有意向参加选调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准备好以下材料:

1.《公安县2026年部分卫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2)1份(近期1寸彩色登记照3张,1张粘贴报名表上,另外2张背面写明单位姓名虚贴在报名表右上角);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查询打印);

4.岗位相关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结果。

(二)审核推荐。各医疗机构对照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审核情况在报考人员的《报名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日常表现差、不服从医疗机构工作安排的工作人员不予推荐。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报名者本人到县卫健局人事科教股提交报名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25日8:30至17:30;

报名地点:县卫健局人事科教股503、505室;

咨询电话:0716-5156061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卫健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须高于1: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选调计划核减或取消。

2.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6年9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报名人员于2026年9月4日14:30-17:30在县卫健局人事科教股503室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准考证。

3.考试方式及内容。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为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公共卫生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与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等,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即考试成绩,在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考生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为保证选人质量,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入围人选,由县卫健局组建考核专班开展考核。

考核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专业素质、工作表现等,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同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可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仅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没有递补人选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选调计划。

(六)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入围人选,作为拟选调人员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报到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拟选调人员由县卫健局通知到选调单位报到,由选调单位安排工作岗位和任务。选调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对公开选调全程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卫健局0716-5156061

县人社局0716-522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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