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招聘公告(第三批)-湖北-咸宁市-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咸宁市中心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咸宁医院

咸宁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招聘公告(第三批)
咸宁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招聘公告(第三批)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2人8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7 -2026/8/21 18:00



医院简介


咸宁市中心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咸宁医院是鄂南地区唯一的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医疗技术力量雄厚,综合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国家级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2024年11月14日,与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在医院管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探索合作新路径,医院事业发展步入崭新阶段。同时也是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及第一临床学院、德国KTQ认证医院、国际爱婴医院、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网络医院、国家标准版胸痛中心、国家标准版心衰中心、国家标准版高血压达标中心,国家标准版房颤中心、国家标准版心脏康复中心、湖北省心肌梗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湖北省三级卒中中心、湖北省卒中急救地图推荐医院、国家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PCCM)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医院编制床位1000张,实际开放床位1800余张。


Part.02


招聘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要求


除部分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之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紧缺专业和特别优秀的硕、博士人员可适当放宽。


Part.03


招聘计划


我院2026年度第三批招聘计划共8个岗位,需求人数共12人,详细岗位条件及要求见咸宁市中心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咸宁医院2026年度招聘计划(第三批)。

Part.04


招聘程序


01


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每位考生仅可报名1个岗位,请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邮件标题、文件标题均命名为应聘科室+岗位+姓名,如急危重症医学科+医师+张三)发送至我院电子邮箱:xnzxyy_hr@163.com。


3.报名材料清单:


个人简历;


咸宁市中心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咸宁医院2026年度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链接);


附件:咸宁市中心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咸宁医院自主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学历、学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执业资格证明材料: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生可提供考核成绩合格证明)。


特别说明:需提供各学历层次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02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医院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考生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完善信息后重报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03


组织考试


考试主要流程如下,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请关注我院官网后期发布的考试公告。


1.试工考核


考生根据科室安排,进行为期5天的试工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能将理论知识运用到临床实践中,并考察其团队精神、沟通能力等。试工考核期间需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操作规范,服从科室的工作安排。所有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均需参加试工考核,试工考核为百分制评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均可进入后续结构化面试及科研成果展示环节。


2.结构化面试及科研成果展示


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职业价值观等。对于入围结构化面试或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时,设置结构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科研成果展示环节考生对本人参与的科研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项等成果进行简要汇报。结构化面试及科研成果展示分别进行百分制量化评分,独立打分、分别核算。


3.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试工考核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40%+科研成果展示×20%。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录人数1:1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考生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试工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试工考核成绩仍相同的,由医院组织加试确定排名。


04


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通过实地考察、线上考察、函调等形式进行,考察时全面了解和核查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如考察中发现并核实考察对象有资格条件不符、重要信息不实等现象,将取消其考察、体检资格,我院将根据招聘岗位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若决定递补,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05


公示与录用


对通过考察、体检的对象,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并在我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录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录用的,被录用人员应于公示结束后20日内来院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如期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Part.05


人才待遇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签订协议后,医院给予硕士人才绩效500元/月(不设发放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特别说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不受用人计划、科室、岗位限制,具体待遇参照我院《高层次人才引育倍增计划》执行。


1.医院提供安家费30万元、考核合格后按照《高层次人才引育倍增计划》发放人才待遇(第一年20万元,第二年20万元,第三年30万元,后续如有政策调整则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此外,博士人才绩效3000元/月(不设发放年限),并设立科研启动基金;


2.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及平台,根据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等需要,优先给予配置研究设备、研究经费、管理职务等支持;


3.配偶随迁符合医院岗位要求的可优先安排在医院工作;


4.签订协议后,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按副高专业技术七级职称兑现工资待遇,三年后按实际聘任专业技术职称兑现工资待遇;


5.优秀博士人才、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具体待遇可一人一议。


#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


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


0715-8896020;0715-8896019


通讯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228号咸宁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6号楼14楼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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