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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2026年公开招聘乡镇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岗位动物防疫与畜牧技术推广员公告
公安县2026年公开招聘乡镇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岗位动物防疫与畜牧技术推广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7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7 08:30-2026/8/21 17:30
笔试时间
2026/9/5 09:00-2026/9/5 11:00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公益性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乡镇对畜牧兽医技术人员的需求,2026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乡镇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岗位动物防疫与畜牧技术推广员(以下简称乡镇动物防疫与畜牧技术推广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7名乡镇动物防疫与畜牧技术推广员,其中:斑竹垱镇1名,甘家厂乡2名,埠河镇2名,孟家溪镇2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2、热心基层服务岗位,有志于从事农村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且能全日制在村工作的。

3、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涉黑涉恶、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人员;

4、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受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各个环节的具体事项均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7日8:30起至8月21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应认真填写《公安县2026年公开招聘乡镇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岗位动物防疫与畜牧技术推广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证书证件。

报名专用邮箱jkzx5225034@163.com。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乡镇动物防疫与畜牧技术推广员+姓名”后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并电话确认。不按要求操作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确认电话:0716—5225034。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原图)并按以下顺序排列:

①《公安县2026年公开招聘乡镇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岗位动物防疫与畜牧技术推广员报名表》(表样见附件2);

②《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由本人手写签名后提交扫描件或照片原图);

③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行政部门验证资料。学历为高中或中专的,提供相应毕业证书扫描件;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有关证件(证书)。主要包括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等相关证书或证明;

⑤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彩色登记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B—20KB,网络报名不上传照片将不予审核);

所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报名资料,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8:30至8月21日17:30。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不合格者,没有笔试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报名邮箱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9月5日上午9:00-11:00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与能力,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成绩满分150分。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为畜牧防疫岗位及行业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

(3)开考条件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考生卷面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没有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临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临时身份证原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5)加分规则

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且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予以加分。

①学历加分。具有大专学历的,加1.5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2.5分;

②专业加分。所学专业为畜牧业类、动物生产类、动物医学类、畜牧学类、兽医学类的,加2.5分。

注:学历加分、专业加分可以叠加,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加分事项无需单独申请,资格初审阶段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学历和专业信息计算加分。相关人员信息及加分情况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3、资格复审

2026年9月5日笔试当天12:00至16:00,在笔试考点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参加笔试人员于笔试结束后到指定位置参加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⑴《公安县2026年公开招聘乡镇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岗位动物防疫与畜牧技术推广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原件。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门验证资料。学历为高中或中专的,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⑷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须与报名一致)。

4、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

在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入围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依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范围;当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足3:1时,达到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全部纳入范围。面试入围人员中,资格复审结果不合格的或考生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类别和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认知度。

(3)有关事项

面试开考前,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5、考试成绩计算

(1)计分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分别按5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1.5)+加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排名规则。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6、体检、考察

(1)体检

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②体检在本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合格体检结论为准。按常规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③体检人员的递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依据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④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7、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分别与招聘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上岗与补录。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一周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同时后续时段实行补录措施,在本次公开招聘结束后1年内,如果招聘的岗位出现缺额情况,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补录,并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四、相关待遇

薪酬按照县政府批准的农村公益性社会化岗位报酬、绩效报酬标准予以待遇保障,同时建立岗位报酬正常增长机制。聘用期间按相关文件精神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乡镇动物防疫与畜牧技术推广员属于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岗位,不属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辅导资料和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参照相关政策要求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未尽事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16—5225034

政策咨询电话:0716—5226837

投诉举报电话:0716—5228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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