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湖北-宜昌市-秭归县-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秭归县教育局

秭归县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秭归县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5 08:30-2026/8/11 17:00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研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秭归县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生源地为秭归县的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共涉及2个岗位、招聘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职数详见《秭归县2026年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2026年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或从业资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携带填报好的《报名表》及资格审查材料,于2026年8月5日8:30至8月11日17:0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六、周日除外)到秭归县教育局203室(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31号)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

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打印),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个人手写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发放面试通知书

对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

本次专项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缺任一证件者或不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形式包括无生上课、技能测试。无生上课主要考察考生的课程设计、课程讲授、沟通表达等能力;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

1.无生上课+技能测试类

音乐教师岗采取“无生上课+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技能测试主要为才艺、动作展示。无生上课每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笔、草稿纸,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器材进入考场。总分100分,无生上课和技能测试分别占60%和40%。

2.无生上课类

政治教师岗位采取无生上课的形式进行,无生上课每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笔、草稿纸,不提供电脑,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总分100分。备课室为考生提供教材、备课用纸、笔,不提供电脑,现场安排考生提前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

(三)面试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考官评分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平均值为考生面试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公布考生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秭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无正当理由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应对应聘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不得列为招聘对象。

(三)如考生自愿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核销或核减该岗位,在秭归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合格且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秭归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一)县人社局聘用文件下达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在秭归县中小学校从教不少于6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秭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报考考生关注相关招考信息。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为便于联系,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

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0717-2887079(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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