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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师范学院2026年黄梅戏方向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湖北黄冈师范学院2026年黄梅戏方向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7 -2026/12/3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黄梅戏方向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黄冈师范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拥有730万人口的黄冈市第一高等学府。学校学科专业较为齐全,涉及理、工、农、经、文、史、法、教、管、艺、医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20个教学学院,开设本科专业70个,面向全国22个省市招生,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2万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招聘1人。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在黄梅戏表演领域成就显著,曾获中国戏剧梅花奖或全国戏曲大赛金奖等业内重要奖项,具有正高级职称。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各用人单位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进行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renshi@hgnu.edu.cn;现场报名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新港二路146号黄冈师范学院厚德楼408室。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考核方式进行,通过试讲、面谈、业务考察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重点测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素养、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成果、教学科研能力、职业规划等,形成引进或不引进的考核意见,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依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心理测试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心理测试免费。

(二)考察工作由学校用人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黄冈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g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聘人员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办理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须向人事处提交个人放弃申明函以便存档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黄冈师范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和黄冈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gnu.edu.cn)为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黄冈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gnu.edu.cn)为本次人才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713-8835909(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3-8835086(黄冈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黄冈师范学院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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