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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公告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3人3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4 -2026/12/3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院拟面向社会专项引进人才3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我院是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研究职能涉及全省农业36个学科、73个领域,是全省规模最大、农业科技资源数量和质量居全国农科院前列的省级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经过多年发展,全院围绕省农业资源和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打造了种质资源利用、杂交稻育种、蔬菜育种、植物保护、生物农药研制、动物疫病防控等国内外领先的传统优势学科,培育了高山蔬菜、甘薯、茶叶、家畜、蚕桑、中药材等一批特色学科,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地位。


二、引才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引才岗位及条件

(一)引才岗位

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省农业科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引才公告拟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本单位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同步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考核,直至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填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2026年人才引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发送至岗位指定邮箱。报名人员如与我院职工有亲属关系,应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岗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等信息详见《岗位表》。

3.报名资料: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②各学习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在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或在读证明;③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证明材料;④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荣誉证书、科研成果、发表论文及索引报告等。

(三)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条件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8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于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报名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与我院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须在《诚信承诺书》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统筹,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本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核。考核采用学术水平答辩、面谈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发展潜力、岗位匹配度及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引进人选。用人单位党委对拟引进人选进行集体研究,形成书面意见,报院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按引才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心理测试委托专业机构进行。

(四)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五)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用人单位研究后报院领导小组审核,可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环节。


七、公示及备案

(一)湖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aas.ac.cn)为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aas.ac.cn)为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389010(湖北省农科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人事科)

027-87389899(湖北省农科院经济作物研究所人事科)

027-88430068(湖北省农科院植保土肥研究所人事科)

027-87156125(湖北省农科院畜牧兽医研究所人事科)

027-87770579(湖北省农科院果树茶叶研究所人事科)

027-87389392(湖北省农科院农产品加工与核农技术研究所人事科)

027-87389267(湖北省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人事科)

027-59101950(湖北省生物农药工程研究中心人事科)

13997780081(湖北省农科院中药材研究所人事科)

027-87383307 〔湖北省农科院农业经济技术研究所(农业规划设计研究所)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27-87380156(湖北省农科院纪委办公室)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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