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报请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同意,州政协办公室拟面向州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州直单位(不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州政协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三、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至2026年6月30日,含试用期);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工作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报考任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至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州政协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联系电话:0718-8235747;清江东路1号,州政协办公室306室)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原则,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员携带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查同意的《恩施州政协办公室202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和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到州政协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人数与职位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否则职位取消。
(二)组织测试
报名结束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达到4人及以上,州政协办公室统一组织测试。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和公文写作水平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政协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身体状况、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选调人选
召开州政协机关党组会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按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公示
拟选调人选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试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
(八)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程序报州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