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个岗位
为深入推进2026年全县政法机关“公正执法满意度提升年”活动,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县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30名政法机关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范围
本次面向社会各界选聘执法监督员30名,重点从以下人员中择优选聘:
(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
(二)法律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公证员、仲裁员等);
(三)新闻媒体工作者、企事业单位法务人员、行业协会商会代表;
(四)志愿者、青年代表、妇女代表及民营企业家代表;
(五)退休老干部。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熟悉相关执法司法领域业务,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
(三)热心支持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积极参加执法监督活动;
(四)具有本县户籍或者在本县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作职责
执法监督员在县委政法委统一组织指导下,对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机关及其执法司法人员的执法司法活动进行社会监督,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政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重点关注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
(二)应邀参加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现场观摩、座谈研讨、专题调研、满意度测评等监督活动;
(三)收集、反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执法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提供违法违规执法司法行为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