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0人18个岗位
湖北理工学院地处华夏青铜文化发祥地、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北省黄石市。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是育人的圣地、学术的殿堂。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经、管、医、文、教、艺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省属普通高校,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北省教育厅首批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工作的高校之一,是湖北省高校应用型联盟首届轮值主席单位,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62人,其中教授137人,博士430余人。学校各类教学、科研平台资源丰富,现有5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4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生态环境修复与健康”、“智能制造”2个省级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临床医学”学科为《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ESI全球排名前1%学科。
依托各类平台,学校高层次领军人才聚集效应不断彰显。学校现有国家级、省部级各类专家人才72人次。
作为一所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快速发展的地方本科院校,学校已迎来超常规发展的崭新阶段,我们真诚期待与您一起共创美好未来,共同书写诗意人生!
一、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引进的人才应具备博士学历学位,本科阶段应为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各阶段的学科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对于领军人才首聘服务期按协议聘期执行;对于杰出人才、拔尖人才、优秀人才首聘服务期一般为8年;对于柔性人才引进按聘期3-5年(协议制工资)执行。
注:以上“领军人才、杰出人才、拔尖人才和优秀人才”等人才类别见《湖北理工学院人才引进政策》。
二、引进人才类别及待遇
人才待遇分为基础性待遇、激励性待遇和其他待遇。基础性待遇包括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和住房待遇等;激励性待遇是达到相应引才标准而追加的安家费待遇;其他待遇是依据学校、黄石市相关政策可依规享受的待遇。
1.人才基础性待遇:
人才类别 |
人才基础性待遇 |
科研启动费(以博士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方式获得) |
领军人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