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湖北省监察委员会驻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专员办公室是省纪委监委和长江财险党委双重领导下的纪检监察机构,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等法律,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为了选优配强长江财险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拟面向全省招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一、岗位及人数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名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忠诚可靠,愿把个人追求融入企业长远发展之中。
(2)综合素质较高。政治过硬、原则性和斗争精神强、业务素质好、作风务实、清正廉洁,勤勉务实,勇于开拓创新、克难攻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意识,认同国有企业监管要求与企业文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诚实守信,廉洁从业。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熟悉行业监管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6)符合长江财险员工回避制度相关要求。
三、岗位职责及具体要求
(一)岗位职责:
(1)负责问题线索的受理、登记、分流、处置和管理工作,建立问题线索台账;
(2)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收集证据材料,撰写初步核实报告;
(3)对批准立案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调查,包括谈话、查询、调取证据等措施,查清违纪违法事实;
(4)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分析发案原因和特点,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整改;
(5)监督、指导下级单位开展执纪审查相关工作,参与相关制度流程拟订、修订及优化;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要求:
(1)正科级(含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或相当职级的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2)年龄要求36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金融、财务、法律、经济类相关专业的优先;
(3)具有2年以上省、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央企、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经历,或有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刑事审判等工作经历;
(4)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开展监督执纪执法、违纪违法案件办理等工作,熟悉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和工作规则;
(5)忠诚、干净、担当,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6)入选全省审查调查人才库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察/背景调查、体检、会议研究、公示等程序进行。本次招聘通过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智联招聘等方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公司将为聘用人员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同时提供丰富的培训和实践锻炼机会,为人才搭建广阔的工作展现平台和职业发展机遇。
六、应聘方式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请准确、完整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将应聘人员登记表电子版(附照片)以及个人签名后的扫描件及其他应聘材料一并发送至hr@cjbx.com.cn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二)应聘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3)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工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相同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2月13日18点前。
(四)注意事项:
(1)请应聘者准确、完整填写简历和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应聘材料;
(2)应聘者对应聘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司对应聘者信息将予以保密。报名资料概不退还。请确保个人手机号码、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填写准确,请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相关信息;
(4)报名条件审核不合格或面试不合格的,恕不另行通知。
(5)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联系电话:027-83766666-9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