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优化整合全市应急管理资源和力量,落实好专家库成员动态进出机制,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新修订的《襄阳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襄应急发〔2025〕15号),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应急管理行业领域专家,现就专家申报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原则,立足本地,面向全市从事应急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应技术水平的人员,按照信息发布、申报、审核、审定、公示和聘任的程序进行。
二、专业类别
市级应急管理专家库按照“按需设组、规模适度”的原则,分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交通运输、建筑、电力、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政务服务(评审、核查)、事故调查与分析、防灾减灾救灾、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地震灾害、灾害风险评估、应急通信、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消防综合救援、规划编制、财务审计、经济政策、教育培训和舆情应对、法律法规、科技和信息化等专业组。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清正廉洁,秉公办事,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二)熟悉应急管理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具备相关专业的大学学历或中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消防工程师资质以及本行业领域内的相应资质,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不少于5年;
(四)无不良诚信记录,未列入职业禁入、失信人员名单;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一般在襄阳辖区内工作或生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专家活动;
(六)能深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相关业务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决策咨询的能力,有较强参与事故调查分析、相关检查审查等能力;
(七)申请成为应急管理专家前三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四、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市应急管理局发布选聘应急管理专家信息,明确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推荐方式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