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16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
十堰市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16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6人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0/09 09:00-2025/10/17 17:00

为服务“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先行区”建设,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办发〔2022〕7号)、《郧西县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西办文〔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备引进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附件1《2025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 公务员、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 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8.已在郧西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9. 现役军人。

二、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

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郧西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人才补贴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办发〔2022〕7号)文件,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生活补贴;对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职称技术人才,每人每年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对引进“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生活补贴。以上补贴均连续发放3年。引进人才在郧西县城区购房的,可享受郧西县就地城镇化相关人才购房政策及补贴。

(三)其他保障

根据《湖北省“楚才卡”实施办法(试行)》《十堰市“武当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对引进我县工作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入职落户、科研项目、职称评审、政务便利、医疗卫生、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系列服务。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通过(http://rcyx.rzv5.com)进行;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9:00至10月17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需上传由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0月9日9:00至10月17日20:00,用人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即完成报名,不需缴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与公告招聘条件要求不符的,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考试

1.对于引进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岗位免笔试;

2. 通过资格审查成功报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方式等详见后续面试公告;

4. 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1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无法与其他考生合并计算平均分的,划定不低于75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 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相同时进行加试,具体详见后续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1.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2. 报名所需各类资格证件等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根据需要采取档案、实地、信函或在实践中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同步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再次核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且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结合用人单位意见是指用人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在郧西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

详见附件3《2025年郧西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考指南》。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郧西县委党的建设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9-62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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