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华中科技大学财务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社会用工)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3.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税务及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毕业,或从事过会计、金融、税务等相关专业工作者。
5.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岗位与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会计核算岗位、税务与专项管理岗
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及时准确地编制会计凭证,并协助完成网银结算、往来款清理及咨询解释等相关工作。
2.严格按照国家税务、票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完成学校日常税务申报及财税票据管理等工作,做好税票业务内控及信息化建设,协助做好税务及票据检查。
3.按照规定做好资金安全、信息安全、会计档案安全工作。
三、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1.本次招聘岗位均以社会用工形式(编制外用工)聘用,一经录用,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
2.工资待遇面议。
3.试用期为两个月。
四、应聘要求及程序
1.系统报名。应聘者须在2025年9月9日前将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等)及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cwc@hust.edu.cn(邮件统一命名格式:【财务处应聘】姓名+应聘岗位)。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
3.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等程序。笔试范围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面试时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核对后退回。面试后,根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4.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
5.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27-87559090(编制外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