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广西-南宁市-钦州市-柳州市-梧州市-贵港市-北海市-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海城区-防城港市-港北区-桂平市-平南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来宾市-柳城县-融安县-三江侗族自治县-横州市-青秀区-长洲区-有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94人48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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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9 08:00-2026/9/30 18:00
缴费时间
2026/9/19 08:00-2026/10/9 18: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等相关规定,为加强广西交通人才队伍建设,2026年我厅直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船舶检验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船舶检验中心)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平陆运河管理中心、北部湾港口管理中心、引航中心、6个航道和船检管理中心,共9家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

主要负责组织运河通航协调管理、综合调度、运河引航、江海联运、运河开发保护、运营管理;广西北部湾港口规划编制,北部湾港口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引航业务、内河港口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内河通航河流航道及航道设施的管理,全区船舶、船用产品、海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法定检验的监督管理以及全区港口、航道、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同时,负责对广西十四个设区市港航管理(养护)部门行使行业指导职责。

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联系电话:0771-2115642、2115312。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陆运河管理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直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协助拟订运河规划及相关法规,承担运河通航协调管理、综合调度、运河开发保护、运营管理、航道航标管理,负责全区电子航道图制作和应用、运河港口岸线初审、水运统计分析、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协调运河通航规费征收等工作,具体承担全区江河海一体化调度职责。

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联系电话:0771-2115306。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直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协助拟订所辖港域的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港口集疏运设施规划等,承担港口设施使用岸线和港口经营许可初审及港口物流服务、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规费征收等工作。

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联系电话:0771-2800890。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航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引航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直属的正处级自收自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为进出北部湾港和平陆运河的外籍船舶、申请引航的船舶和特定船舶提供引航服务。

单位地址:钦州港融和大街20号(钦州港行政商务中心区大榄坪大街和友谊大道交汇处)。联系电话:0777-3888609、3882615。

(五)直属各航道和船检管理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梧州、贵港和沿海航道和船检管理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直属的正处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辖区航道、航道设施、航标的管养和应急处置,负责船闸运行、通航协调及船舶、船用产品、船运集装箱检验等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航道和船检管理中心地址及电话:广西柳州市潭中西路2号,0772-3718564。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航道和船检管理中心地址及电话:广西梧州市长洲区银湖南路27号,0774-3109661、0774-310919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航道和船检管理中心地址及电话: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北苑街782号,0775-4569213、0775-4206061。

广西壮族自治区沿海航道和船检管理中心地址及电话: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鸿正路10号,0779-3153719、0779-3902439。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或技术技能水平;

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取得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如年龄要求18-38周岁的,为1987年9月20日至2008年9月19日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要求的职称均为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的职称。

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学科专业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所有岗位均接受符合条件的202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202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并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高校毕业生指202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5年、2026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编制内”包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和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官网(https://www.gxghj.cn)发布。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其他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官网(https://www.gxghj.cn)发布。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疑问时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查看附件1查询招聘岗位信息。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9月19日8:00至9月30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非链接网址:https://exam.gxrc.org/),按提示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回避的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公告中招聘岗位对应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联系。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9月19日8:00至10月8日18:00。

各招聘单位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截止时间9月30日18:00前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时间:2026年9月19日8:00至10月9日18: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完成交费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但明确报名成功人数超过一定数量需参加笔试的岗位,经网上改报岗位环节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仍未超过设置的数量而无需增加笔试的,按规定退回考试费。

考试方式为直接考核的岗位(以下简称“直接考核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系统自动设置为已交考试费,报考人员无须实际交考试费。

(五)岗位开考比例

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要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招聘人数核减至1人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需招聘的,按规定审批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六)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10月16日8:00至18:00。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已报名成功人员可以进行网上改报。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由免费岗位改报非免费岗位的人员,须在改报岗位时间内完成交费。已经实际交费人员,改报后无需重新交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网上改报岗位结束后,对未按时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岗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前述报名成功人员,按规定退回考试费。已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不因本环节再调整招聘人数。

(七)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另行通知,以笔试公告为准。笔试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官网(https://www.gxghj.cn)发布。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等,总分值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时间以笔试公告为准(笔试公告发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网站)。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登录个人账号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成绩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4.报名成功人数超过一定数量需参加笔试的岗位,在网上改报岗位环节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仍未超过设置数量的,并已确认开考的,则无需进行笔试。

5.本次招聘笔试科目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组织实施单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至低分以面试入围人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内末位出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报名成功人数超过一定数量需参加笔试的岗位,已进行笔试的按前述方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报名成功人数未超过设置数量无需参加笔试并已确认开考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资格复审。在确定面试人选之前,严格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审查无误后方能面试。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人员)的,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确实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签订诚信承诺在开展考察环节提供。

报考人员未能在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需要递补面试人选的,招聘单位可从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发布面试通知。面试公告等其他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官网(https://www.gxghj.cn)发布。面试通知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组织实施。面试组织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等规定统筹组织实施。公共结构化面试的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为公共结构化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合格分数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三)考试总成绩

1.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不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直接考核岗位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考核采取专业能力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专业能力评价以直接计分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业绩成果、专业知识等情况。综合能力评价以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核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岗位匹配程度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考核总成绩=考核专业能力评价成绩+考核综合能力评价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可合格。


六、体检、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直接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先按规定组织开展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比例内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直接考核的岗位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以考核综合能力评价成绩高的确定人选;考核专业能力评价成绩、考核综合能力评价成绩均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可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招聘岗位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相关体检项目可以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直接考核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二)考察。根据体检结果,体检合格的按照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从考试总成绩、直接考核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一)从考试总成绩、直接考核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运发展中心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后,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经公示存在异议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四)招聘单位应通知拟聘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回避制度,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注意从广西人才网、招聘单位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请,以及在面试环节之后放弃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假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六)补充公告。根据招聘情况和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发布补充公告,相关调整、增加事项等内容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七)联系方式:

1.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咨询: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

2.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1-5505038、0771-5578505(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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