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乡村医疗、公卫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玉州区仁东中心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医。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村医1名,承担乡村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遵守医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年龄在50岁周岁以下。
(三)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专及以上学历。
(四)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五)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熟悉电脑操作,能够承担相应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
(六)服从仁东中心卫生院的调配。
(七)聘用的村医只能专职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三、报名
(一)报名形式:将简历及相关证件材料(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书复印件等)交到仁东中心卫生院办公室(公卫楼三楼)。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8:00—12:00;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未通过审查的人员,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核时间与地点
相关通知将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保持个人手机畅通。
六、考试与考核
(一)考核形式:结构化面试
(二)考核内容:主要从专业知识、专业实践技能、学术水平、学习和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语言表达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等方面考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三)考核由招聘单位仁东中心卫生院组织实施,并根据考核结果初步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考核和体检合格,经招聘单位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将择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乡村医师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工资福利及待遇
乡村医生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包括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两部分组成,并依法统一为聘用乡村医生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年龄、学历学位、身体条件、工作经历等方面隐瞒实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禁止其参与招聘单位其他招聘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招聘单位保留追究其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招聘单位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单位进行招聘,应聘人员也无需向任何中介机构、单位或个人缴纳中介费用。凡假借仁东中心卫生院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受中介费用的单位或个人,医院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有应聘人员试图通过向中心工作人员提供中介费用或任何“好处费”、以期获取“应聘捷径”的,中心一经查实,否则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参与应聘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三)应聘人员参与应聘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四)招聘联系方式:
仁东中心卫生院联系电话:0775-2288257。
玉州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75-2821973。
附件:1.2026年玉州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编外人员(村医)计划表
2.玉林市玉州区仁东中心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
3.承诺书
玉林市玉州区仁东中心卫生院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