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7人1个岗位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助理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财经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在2010年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25年获批广西立项建设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相思湖校区、明秀校区、武鸣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922.44亩。有15个教学院和4个书院,设有经、管、理、工、文、法、艺等7大学科门类52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广西一流学科2个,其中,应用经济学在“2025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进入全国前列,位列广西第一;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31门。
学校有普通本科生28313人,硕士研究生786人,留学生109人。现有教职工1572人,其中,专任教师1206人,具有博士学位占比29.77%,高级以上职称占比46.27%。获国家级人才称号的有1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获自治区级人才称号的有74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1人,自治区模范教师4人,自治区优秀教师3人,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广西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人。
2018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科研项目125项,其中,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1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79项。近年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56项。
学校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秉承“廉以养德、诚以修身、信以立业”之校训,以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为目标。
二、招聘岗位
本批次公开招聘助理岗位人员37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财经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助理岗位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能遵守师德规范;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能够服从我校多校区工作岗位安排;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仅接受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如报名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信网下载的学历及学位证明(带二维码且在验证有效期内)学籍证明相关材料,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招聘岗位有年龄和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30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6月8日以后出生);
(十)符合国家特殊就业政策的群体,学历学位、年龄、专业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十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6月8日至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有意应聘者请填写:
(1)《广西财经学院公开招聘助理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亲属回避承诺书》(见附件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在报名时报告;
(3)《中共党员证明》(见附件4)。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4)《广西财经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助理岗位人员应聘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5);
(5)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明均要求签字盖章。请将上述材料和其他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的电子版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文件,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人事处电子邮箱:rlzy5@gxufe.edu.cn
3.报名要求
(1)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多报岗位或者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不符合本公告所列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负责进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
1.审查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专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为依据。招考职位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时,才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或报考人员的报考专业属于本目录未涵盖的专业,请将专业核心课程证明材料(须盖公章)打包后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未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三)初步筛选
1.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岗位需求人数与通过初步筛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2.在学校官网公布进入面试考核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参加考试,不另行电话通知。
(四)面试考核
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学校批准的岗位指标内,由用人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核小组,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专业水平和技能技术操作水平等,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信息获取、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考核不通过,不予录用。
(五)会议研究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与公示
拟聘人选根据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学校同意,签订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选在学校指定的报到日期起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再递补。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若试用期内发现有档案材料造假、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服从学校岗位安排与调配。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
五、聘用期限
此次招聘岗位聘用时间为三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与本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771-3823382(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71-3924782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