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书记员3人,在法官指导下从事庭审记录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为18-35周岁(1990年5月20日至2008年5月20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为2500元/月,签订劳动合同起,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网上报名: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cjqfyzzb@hechi.gov.cn。
现场报名:纸质报名材料递交至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3.报名材料: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文件等材料。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于技能测试当天进行现场审查。
(二)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2026年6月2日上午9:00在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进行,考生于8:30前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到法院一楼大厅导诉台集合。
技能测试分为速录测试和笔试。速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笔试形式为文书校对。技能测试按照综合成绩择优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单独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金城江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
报考者体检合格后,由金城江区人民法院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六)聘用手续
决定聘用的人选,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政治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院党组审批。同意正式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办公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南环路669号
联系电话:0778-2252186



